路旁、車站、機關或公園內之果皮箱係供行人棄置煙蒂、口香糖、蜜餞渣等小件垃圾,而非供民眾排出垃圾包使用,行人如丟 棄煙蒂、口香糖、蜜餞渣等小件垃圾至果皮箱時,毋需使用專用垃圾袋,惟如違法棄置垃圾包時,無論是否使用專用垃圾袋,一經查獲,環保局均將依廢棄物清理法第五十條予以告發,處以新臺幣一千兩百元至六千元之罰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