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收項目

可以回收的物品有哪些?

目前環保署公告可回收的物品包括下列幾項:

類別 內容
廢鐵、廢鋁容器
  • 鐵容器、鐵製品(如食品罐頭、瓦斯罐、殺蟲劑、油漆罐、奶粉罐、鐵盒、鐵箱、鐵鍋等)
  • 鋁容器、鋁製品(如飲料鋁罐、鋁盆、鋁門窗外框等)

不可回收項目: 保險箱(含水泥塊)、針及刀片…等

廢玻璃容器
  • 玻璃容器(如酒瓶、化妝品瓶罐、牛奶瓶、飲料瓶等)
  • 玻璃製品(如玻璃杯、玻璃碗、玻璃盤等)

不可回收項目: 陶瓷製品、鏡子、磁磚…等

廢鋁箔包、廢紙容器
  • 鋁箔包(利樂包)
  • 紙盒包(如牛奶盒)
  • 紙餐具

不可回收項目: 塑膠光面廢紙、複寫紙、護貝及離心紙(貼紙底襯)、衛生紙(棉)、紙尿褲(片)、金紙…等

廢塑膠容器
  • 塑膠容器(如寶特瓶、洗髮精瓶、清潔劑瓶、沙拉油瓶、養樂多瓶、PLA瓶等)
  • 塑膠類(含保麗龍)免洗餐具
  • 保麗龍緩衝材
  • 塑膠製品(如牙膏軟管、塑膠資料夾、保鮮盒、塑膠花盆、塑膠管、塑膠籃架等)

不可回收項目: 纖維塑膠(花盆、玻璃纖維物品);車用安全座椅、塑膠膜…等

廢乾電池 鹼性電池、鋰電池、鎳鎘電池、水銀電池、鎳氫電池、充電電池等(包括手機電池、鈕釦型電池等)
廢輪胎 廢輪胎

不可回收項目: 玩具車及嬰兒車輪胎、手推車輪胎、機具胎

廢鉛蓄電池 廢鉛蓄電池
廢資訊物品
  • 廢筆記型電腦
  • 廢機殼、磁碟機
  • 廢主機板
  • 廢監視器
  • 廢硬碟式
  • 廢印表機
  • 廢電源器
  • 廢鍵盤
廢電子電器
  • 廢電視機
  • 廢洗衣機
  • 廢電冰箱
  • 廢冷暖氣機
  • 廢電風扇

不可回收項目: 木製音箱、按摩椅…等

廢照明光源 日光燈管(直管日光燈、環管日光燈、球型省電燈泡、螺旋燈管、U型燈管、高強度照明燈管等各式燈泡、燈管)
農藥廢容器 盛裝農藥之容器
廢汽車、廢機車 報廢之汽車、機車
廢潤滑油(廢機油) 用過之潤滑油(機油) (下載廢潤滑油(廢機油)回收地點通訊錄)
廢行動電話及光碟
  • 行動電話及其充電器
  • 光碟片

廢食用油

食品生產加工或餐飲烹煮後產生之各類動、植物性油脂。

新北市自行增訂回收項目

類別 內容
乾淨塑膠袋 購物用提袋及包裝袋,其袋內外不得含有固體雜質及油脂、水分。
此外PVC材質、複合材質、表面塗有特殊化學物質之塑膠袋均不回收。
熟食廚餘(養豬)
  • 水果類:例如未食用的水果及食用後之果核。
  • 蔬菜類:例如葉菜、花菜、地瓜、葡萄等根莖類蔬菜。
  • 果仁類:例如核桃仁、瓜子仁等。
  • 米食類:例如各類米糧、白飯、麥片等。
  • 麵食類:例如麵條、麵包及各式麵粉製品。
  • 豆食類:例如豆乾、豆腐、豆花、豆渣等各類豆製品等。
  • 肉類:未食用或未烹煮之雞、鴨、魚、肉、內臟、肉乾等。
  • 零食類:例如餅乾、糖果、巧克力等。
  • 罐頭類:各式罐頭食品內容物。
  • 粉狀類:例如奶粉等各式粉末狀可食用品。
  • 調味類:例如果醬、煉乳等調味料。
  • 其他類:各式過期食品。
生食廚餘(堆肥)
  • 果殼類:例如果皮、瓜子殼、花生殼、菱角殼等。(椰子殼、榴槤殼請另行裝袋交回收車免費清運回收,勿與廚餘及垃圾混雜)
  • 園藝類:例如花材、樹葉、草本植物之根、莖、葉。
  • 殘渣類:例如蔗渣、茶渣、咖啡渣、中藥渣。
  • 硬殼類:例如蛋殼、貝殼、蟹殼、蝦殼。
  • 其他類:其他無法供人類及動物食用的有機物、已腐敗酸臭廚餘等。
舊衣

不可回收項目: 地毯、踏墊、浴巾、毛巾、帽子、棉被、枕頭、床單、床罩、內衣褲、布料(含碎布)、鞋類、襪子、窗簾、桌布、圍裙、填充玩具、皮包(含布製皮包)、及泡水、髒汙、破舊、發臭等不具回收價值之舊衣。

備註:因產品製造技術日新月異,廢棄物種類多元,除上述民眾易混淆廢棄物採表列外,實際仍以本局資源回收車收運人員判定為準。

 


新北市板橋區民族路57號 電話:02-2953-2111
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