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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訊息

交付垃圾車易爆裂物品-安全宣導事項

2018/7/9 0:0

有關日常生活常見易爆裂物品丟棄方式,環保局特別提醒民眾:
民眾交付垃圾時,應依規定分ㄧ般垃圾、廚餘和資收3類,請勿隨意裝入專用垃圾袋一起丟入垃圾車,其中像是高壓瓶罐、行動電源及粉狀物等都有可能因車斗內的密閉空間,加上現在天氣炎熱、氣溫高,再經過機器擠壓、摩擦產生火花造成爆炸。建議下列垃圾要落實分類回收工作及先行妥適處理,以免造成第ㄧ線收運人員安全:

  1. 高壓鋼瓶、滅火器、碳粉匣: 建議可優先交回販賣業者逆向回收。
  2. 高壓噴霧瓶罐:像是髮膠、造型噴霧、芳香劑、殺蟲劑、瓦斯罐、噴漆、塑膠打火機等,由於裏頭可能含有易燃氣體或有機溶劑,例如乙醇、丙烷及丁烷,遇到高溫及壓縮很容易引爆。
    如果沒有使用完,回收前應至空曠處、並朝逆風方向將內容物排出;而且不可敲打、壓扁、打洞或用火燒烤等,應直接用噴口排出,排空後交付回收。
  3. 行動電源:通常是過度充電、太高溫或電池有瑕疵造成燃燒或爆炸情形,應做好資源回收,請勿直接丟至垃圾車,除此之外應避免長時間充電,並避開易燃物回收,以降低對環境的傷害。
  4. 殘留腐蝕性液體瓶罐(如:洗廁劑): 應使用完畢再與交付資源回收車,如未使用完畢請勿混入垃圾交付,以免造成第ㄧ線收運人員安全。
  5. 碎玻璃及水銀溫度計: 應以報紙、箱子或其他方式包裝妥適,避免穿刺造成之危害,交付資源回收車。
  6. 大量粉狀物:像是奶粉、麵粉、番薯粉或其他調味料,即使過期也可以混水後當作廚餘回收,這些粉狀物達到一定濃度,再遇上靜電、火源或高溫環境,也可能引起塵爆或快速燃燒。
  7. 金紙、香灰餘燼及炮竹等物品:假使有燒金紙、焚香或施放炮竹等物品,一定要等到餘燼全滅並混水後再集中後丟棄,否則未燃燒完全,又在垃圾車內悶燒,很可能造成車輛損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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