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市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者垃圾排出注意事項
109.03.25
為維護環境及民眾健康,您於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期間產生的垃圾,請您依照以下方式處理:
一、垃圾包裝及貯存
(一) 盛裝垃圾的垃圾袋應避免擠壓,盛裝到達垃圾袋七分滿後,請將垃圾袋口紮緊。
(二) 如有尖銳物品,請先以報紙包封以防刺破垃圾袋;如袋內液體滲漏或發生惡臭,應將垃圾袋密封後,再加一層垃圾袋密封紮緊。
(三) 垃圾無需特別分類,但易惡臭之垃圾建議與其他垃圾分袋盛裝。
(四) 因應居家檢疫及隔離人數日益增加,垃圾清運服務量能有限,若您家中空間足夠,請您共體時艱,將這段期間的垃圾,儘量妥善收集並暫時貯存於家中,待此期間結束未確診後,再排出垃圾。
二、垃圾排出
(一) 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期間結束後,請您將暫存於家中之垃圾,依照以往一般的垃圾排出方式,送交給清潔隊。
(二) 若您於此期間有排出垃圾的需求,請您聯繫新北市關懷中心(02-89535599分機1520),提供基本資料給值班人員,後續將有專人與您洽約收集時間。
(三) 並請您使用關懷包中的專用垃圾袋盛裝後排出。
三、違反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規定逕自外出丟垃圾者,將依「傳染病防治法」處罰鍰新臺幣10萬元至100萬元。
感謝您的配合!
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及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關心您!
祝您健康!